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8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并征询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环保合规情况,我局于2019年4月组织专家组对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湖水厂等22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验收,现将通过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意见。
投诉处理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处
投诉联系人:邹家华
投诉联系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