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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量:31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2019〕200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字〔2019〕1800号)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火炬计划调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对象

  (一)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全市范围内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

  (二)深圳高新区内非高新技术企业

  1.深圳高新区范围:包括南山园区(深圳湾片区、留仙洞片区、大学城片区、石壁龙片区)、坪山园区、龙岗园区(坂雪岗科学城片区、宝龙科技城片区)、宝安园区(尖岗山-石岩南片区、西乡铁仔山片区、新桥东片区)、龙华园区(九龙山智能科技城-福民创新园片区、观澜高新园片区)等5个园区12个片区。

  2.高新区内非高企统计对象为在高新区范围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二、网上填报

  请相关企业尽快组织填报并于2020年3月20日前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完成上报工作。

  登录账号: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母大写)

  登录密码:初次登录的企业初始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10位;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企业,全国技术先进性企业,曾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挑战赛企业,其它登陆过该平台等已注册的企业密码为已设密码。


  三、材料报送

  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通过系统审核后,于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具体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将系统打印纸质报表(带火炬水印标志)一式一份(企业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软件大厦11楼1123-3项目部。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统计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发改财金〔2018〕1862号)《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国统字〔2019〕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尽快落实专人负责,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不申报或不及时申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将影响我委相关项目申报,并向各部门、各区同步通报。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五条(二)规定,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已整合进火炬统计企业年报表,并单列于第10步中,建议企业选择填报1-10步骤(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即无需再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同时,如有数据需要更正,也可以在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修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782195、27781347、13923468608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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