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智能电网。重点扶持输电线路状态检测装置及系统、柔性交直流输电关键设备、高压直流输电关键设备、智能变电配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用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电网通信信息平台等。
太阳能。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新型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并网发电、太阳能玻璃、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太阳能-LED光电产品等。
核能。重点发展核电配套装备制造、核电信息技术、核电站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系统及核电供应链服务平台等。
风能。重点发展风电控制装备、风力发电设备及新型风机设备制造等。
生物质能。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炉排和烟气处理装备及其他生物燃料等。
储能电站。重点发展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建设及应用(技术)等。
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
页岩气。重点发展页岩气资源勘探、开采技术及装备等。
二、扶持计划类别
(一)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
1.支持领域
重点扶持太阳能、核能、风能、储能电站、生物质能、页岩气、新能源汽车以及智能电网等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
2.扶持方式及金额
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3.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
(2)项目符合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并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
(3)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4)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6)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银行贷款金额2000万元以上。
2、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扶持计划(直接资助)
1.支持领域和主要任务
(1)重点支持领域
1)动力电池激光制造装备研发工程实验室
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激光制造关键技术应用领域,重点开展高速高精度激光加工技术(包含切割成型、激光清洗、焊接密封)、CCD视觉识别检测技术、精密自动柔性装配控制技术(包含双级纠偏、柔性入壳、压装轨迹自动引导)及集成全自动系统控制软件等研究,开发动力电池极片切割成型分条机、转接片焊接机、软连接焊接机、电芯入壳预焊机、顶盖焊接密封机等新型设备,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激光精密制造。
2)柔性钠离子电容器研发工程实验室
围绕柔性钠离子电容器研发技术,以钠离子电容器的关键材料柔性制备工艺为基础,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柔性电极材料及技术,实现柔性钠离子电容器的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提升柔性钠离子电容器产业化速度。
3)柔性太阳能电池研发工程实验室
围绕柔性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建设国际领先的新型柔性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平台和检测平台,开展高通量低成本生产高效率新型钙钛矿柔性太阳能电池以及柔性太阳能电池的封装、设计和安装等技术研究工作,重点研究攻克柔性电极材料、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钙钛矿活性层材料的低温印刷制备技术和封装技术,以及各种印刷制备技术的系统工程整合,为柔性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提供高性能的卷对卷成套设备和技术支持。
4)高镍NCA材料动力电池研发工程实验室
围绕新能源结构优化发展需求,开展高镍NCA多元体系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研究(包含NCA正极材料复合机理、微观结构、复合材料的热力学和动力学特征、NCA与不同导电剂的匹配关系),重点攻克NCA材料表面处理技术、压实工艺技术、掺杂、包覆改性技术等高容量NCA材料制备核心关键技术,建立NCA材料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研究、测试及应用平台,开发高比能量,高功率,高安全,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建立NCA多元体系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标准,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发展。
5)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集成研发工程实验室
采用大功率DC/DC模块功率转换技术,双闭环全数字控制技术,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封装技术,磁集成技术等电力电子集成技术提高高压电控系统的功率密度和集成度,减少整个高压电控系统的重量和体积,并降低系统的成本。为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发出可以全面推广的、配套的、产品综合竞争力达到全球领先的高性价比高压集成方案。
6)铝基水解制氢材料研发工程实验室
针对氢能源汽车、应急电源和军事电源等领域,解决目前制约氢能源广泛应用的氢气供应瓶颈,开展新型高效水解制氢材料及移动氢源发电系统的研究。设计并制备具有低成本、高抗氧化性能和高效率的铝基水解制氢粉体材料,并开展反应产物的回收再利用问题研究。通过与氢燃料电池对接,开展移动氢源发电系统方面的研究,为国民经济和军事领域提供可移动式电源的解决方案。
7)太阳能光谱四波带选择性涂层研发工程实验室
围绕高效太阳能多元化发展,开展新型光伏/光热(PVT)一体化关键技术中的光谱四波带调控技术(包括一个高反射光伏带、两个高吸收光热带、一个抑制热损耗红外带)、宽角光谱四波带调控工艺、优化可用于超临界二氧化碳布雷顿循环用可靠的光谱选择性吸收涂层制备工艺、高温涂层氧化、涂层扩散等研究,实现光伏/光热一体化和高温光热的高效率利用。
8)水电解制氢设备研发工程实验室
围绕氢能源利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高性能质子交换膜水电解模块集成技术、高效高压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系统、超高压储氢系统、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能系统和相关高性能关键材料及器件制备的产业化技术等的研究,为氢能源大规模利用提供核心技术装备。
(2)主要任务
开展新能源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2.扶持数量、方式、金额
(1)扶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2)扶持方式: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政府采用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扶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项目建设所需的成套装置、设备仪器、相关软件以及技术。
(3)扶持金额: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按照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其中,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财务制度健全。其中,企业近三年新能源产业年平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或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成立不满三年的以实际成立年限财务情况计算)。
2)项目申报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单位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或市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工程实验室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领域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5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工程实验室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3)优先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
(2)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的方向必须符合本项扶持计划确第一部分所列“重点支持领域”。
2)工程实验室的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3)工程实验室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实施,应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土建工程、新购置设备等),建设期不超过3年。
4)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6)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3、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扶持计划(直接资助)
1.主要任务
开展新能源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2.扶持数量、方式、金额
(1)扶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2)扶持方式: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政府采用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扶持。补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用于研发费用的比例不高于50%,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3)扶持金额: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获批组建深圳市市级工程实验室,该工程实验室已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验收,且项目单位有意愿在原有工程实验室基础上新增投入进行提升。
2)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计划在该实验室已有研发团队、设备和场地的基础上实施。已有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领域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5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
(2)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的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2)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5)提升计划中,项目在该实验室已有研发团队、设备和场地的基础上实施,并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土建工程、新购置设备等)。
6)工程实验室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实施,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新能源学科建设扶持计划(直接资助)
1.资助范围
重点扶持太阳能、核能、风能、储能电站、生物质能、页岩气、新能源汽车以及智能电网等新能源领域的学科建设。
2.扶持数量、方式、金额
(1)扶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2)扶持方式: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政府采用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扶持。
(3)扶持金额:给予开设相关学科的院校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专业教学设备、实验仪器设备以及技术和软件,教学的固定资产折旧、修缮和耗材费,劳务费和人员绩效支出(不得用于纳入财政经费保障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学生培养相关费用(教学实验、奖学金、生活补贴、活动经费等)等教学、科研和管理支出。
3.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设立的、具有专业人才培养资质的高等院校。
(2)申报学科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科设置应达到国内同级领域的先进水平,对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价值;
2)学科建设已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主要方向应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3)学科新增4-6个研究方向,具有水平较高的、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学科人才梯队总体结构合理,每个研究方向设学术带头人1名,成员不少于4人。学科组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学科新增年培养本科生20人或研究生15人以上的能力。
4)具有本学科领域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和基本条件;
5)在本学科领域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6)重视学科(专科)的内部管理,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善。
(3)学术带头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学科带头人应为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指导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并了解国内外本学科方向的现状和学术前沿;
2)研究方向带头人应为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带头人作为首位人员至少成功申报一项省部级以上本学科相关的纵向科研课题,或至少获得一项以上省部级以上本学科相关的科研奖励,且目前正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3)研究方向带头人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EI、SCI、SSCI收录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10篇以上;
4)在相应学科领域内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受到同行与学生的好评。
三、资助对象
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能源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贷款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五、咨询方式
电话:8810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