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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大鹏新区创客场地租金扶持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创客场地租金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批内容

  对在大鹏新区建设众创空间、创客实验室租用场地给予租金扶持。


  二、资助标准

  (一)鼓励各类机构建设众创空间,完善众创空间软件、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对各类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年租金50%资助,第二年予以年租金30%资助,每年最高20万元。

  (二)对创客实验室场地租金予以两年期的租金资助,第一年予以50%资助,第二年予以30%资助,每年最高20万元。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众创空间建设上年度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获得众创空间建设扶持的。

  (六)创客实验室上年度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获得创客实验室建设扶持的。


  五、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六、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9,联系人:卓小姐,联系电话:28333242, 电子邮箱:zhuohualan@dpx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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