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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场租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相关内容的规定,现开展2017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场租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内容
对已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予以场租补贴。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自企业设立之日起二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30元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第三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15元场租补贴。补贴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已获得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
(二)申请补贴的场地应为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项目使用,且申请补贴期间项目仍在正常开展或已通过验收。
四、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联系人:曹环、李肖力(88102204、88102185)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2-14号窗口
五、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 -- 提交申请材料 -- 审计 -- 审定 -- 社会公示 -- 下达资金计划 -- 拨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