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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2024年大鹏新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
对于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的工业企业,按市级财政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3〕9号);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0号)。
专项资金实行条件约束的无偿支持,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一)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在大鹏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获得2022年度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
(五)申报前两年内,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1.列入申报支持异常名录且支持资格仍受限制的;
2.在税收、环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劳动等方面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单项处罚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不建议支持的其他情形;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主体就同一事项多头重复申报并获得支持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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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支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法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4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 我要办理 | ||
6 | 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7 | 已获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证明文件、收款凭证 | 我要办理 | ||
8 | 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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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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